2012年6月15日 星期五

馬糞海膽─澎湖特有的海中珍品

(記者洪添鋆特稿),每年初夏,澎湖漁村的港邊,乃至馬路旁,都可看到三五成群的婦女,辛苦的剝海膽,去年一小時100元的工資,今年調高至120元,而海膽的零售也水漲船高,從去年的每公斤800元變成1000元,而帶殼海膽每粒的價格也在30─40元間,越後期價格越高。饕客必須從荷包裡掏出更多的鈔票,才能享受到每年大約只供應兩個月的海中珍品─馬糞海膽。而海膽的吃法,無論是炒蛋、鐵板燒、或沙西米,都很可口,而目前則有燒烤店,推出現場烤海膽的菜單,只是價格不低。
 馬糞海膽學名白棘三列海膽,主要分布區為澎湖礁石區及珊瑚礁區深度10公尺以下的海域,其中以湖西鄉的龍門、紅羅、沙港沿岸為大宗,白沙,西嶼也有,望安、七美數量較少。馬糞海膽以大型藻類為主要食物,生命週期尚無科學數據,但據一般的說法約2至3年。由於馬糞海膽會吃掉大型藻類,被形容為海中清道夫,對珊瑚有很大的幫助,所以墾丁國家公園為了讓海膽負起保護珊瑚礁的責任,禁止民眾捕撈海膽。澎湖縣政府則是規定每年的6至9月才准捕撈海膽,其他時間禁止,而魨科魚類及螃蟹則是海膽的天敵。
 澎湖縣政府農漁局種苗繁殖場,經過多年的努力,於三年前成功的用人工孵化出海膽種苗,並於去年先後兩次於適合的海域放流4200粒約3公分的小海膽,今年各地的海膽大豐收,顯然和去年的放流有密切的關係,唯一的遺憾是少數漁民不守法,提前下海捕撈,把尚未完全成熟的海膽撈上來,殊為可惜。種苗場表示,受限於設備及技術,他們目前還無法大量孵化海膽種苗。他們呼籲漁民朋友,海膽是底棲生物,活動力並不強,雖然會移動,但距離不會太遠,很容易捕撈,等到6月以後,長到8公分以上再撈上來販賣,這時候的海膽,直徑夠大且很肥美,價格也才會更好。
 雖然縣政府規定6月1日以前民眾不得捕撈海膽,違者罰鍰,但因取締不力,所以違規捕撈者不計其數,早在4月底,市場、餐廳海膽就「上市」了,但我們的政策是禁捕不禁賣,所以雖然明知是違規捕撈的,但執法人員也無可奈何。而所謂「上有政策下有對策」,有些漁民提早下海捕撈,但怕被處罰,所以把捕撈上來的海膽用籃子裝起來放在海中,等到6月1日再拿上岸,實在是標準的鑽法律漏洞,因為海膽雖然移動的範圍不太大,但還是須要四處移動才能覓得食物,用籃子把它裝起來,又無法提供食物,幾天下來海膽一定變瘦,品質就變差了。而這種捕撈方式是否違規,縣政府實應做明確的解釋。
 根據記者實地與多位漁民交談,幾乎每位漁民都十分支持6月1日以後才開放捕撈海膽,更希望公權力能確實發揮,加強取締違規者,老實守法者才有保障。他們甚至認為,政府應該規定餐廳業者,6月以前不能供應海膽,只要沒有業者收購,違規捕撈的人就會大幅減少。同時,也應鼓勵社區民眾檢舉,凡舉發而緝捕到違規者,檢舉人就發給獎金,雙管齊下相信違規捕撈者的情事會減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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